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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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期
1994年10月
美術博物館展覽設計之研究(六)
陳樹升
  美術博物館之展覽設計異於一般商業設計,除應必備豐富的設計專業知識外,對文物的歷史背景、藝術文化特質。素材屬性、科技保存條件等,更要深入瞭解,配合已有的環境現況,針對展品個別差異,由不同形制、素材、色澤、質感來考量,做妥善合理的空間規劃。營造最佳展品氣氛,使觀眾能佇留觀賞。
一、展覽設計的意義與目的
  一般設計(Design)意義源自拉丁文〝Disignare〞,原意是構想、計畫。博物館的展覽設計風尚。實始自十八世紀工業革命之後,新設的博物館興起,不再以陳雜羅列的方式來展示,而以科學化的整理和審美性的設計手法來加以分類,或做綜合展示,其間設計的理念日新月異,範疇既深且廣。趨於完全的開放性,以呈現視覺美感為努力的目標。
  美術館展覽設計,廣義的範圍包括:大自館方硬體建築之內部規劃設計,與一項展覽的場地規劃隔間處理,小至一張請柬或海報設計皆屬之。狹義的展覽設計則專指一次或一項展覽所需要的設計。尤其是指需要應用到美工人員時謂之。
  美術館展覽設計與一般實用性設計之差異,在於美術館展覽設計強調基本之目的。是屬非營利的,提供教育的、研究的、典藏的,並具有美學和創造性的手法表現,脫離真正的實用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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