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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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期
2004年10月
影像藝術之表現形式與訊息傳達──以攝影為溝通
黃格崇(玠霖)
影像傳達表現的形式隨時代演進而不同,影像藝術的內容有沒有因為形式改變而豐益?影像表達的藝術價值,是不是已經淹沒在科技神話之後?本文就影像藝術在訊息傳達立場,申引、探究其訴求本質。依表達形式的時代背景,解析不同媒介包裝下,藝術家表徵訊息之內在意涵。影像藝術在過去與現在,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在不同時空背景中,媒介訊息與其意義特質,有那些不一樣的地方。本文以近兩百年來,攝影為手法之影像藝術為主。嘗試發覺在多元表達與工具技術轉型間,藝術家如何傳達所希望表現的影像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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