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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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期
2005年4月
日治以來文化資產保存與台灣建築史研究的回顧
林一宏
我國自1982(民國71)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施行以來已屆23個年頭,至2003年底中央地方已先後指定了551處古蹟、登錄了343處歷史建築, 並陸續依法進行古蹟及部分歷史建築的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工作,讓這些國人集體記憶的載體得以延續其輝煌的生命,這確實是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化之後所獲致的亮眼成績。然而這並非天外飛來,而是自1960年代起眾多人士為維護古建築、史蹟而奔走、呼籲、踏查、抗爭、協調、推廣而來。回溯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運動實始於日本時代,歷經1910年代以降到1930年代的「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的調查、指定保存,直到二次大戰後才因改朝換代而脈絡中斷,算來台灣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的歷史已有90年了。
台灣建築史是我國建築學界的重要研究主題之一。雖然到目前為止,有關台灣建築研究的歷史,即建築史學史,尚未有完整的論文發表,但學者們大致上同意台灣建築史的學術研究係開展於日本時代,迄今超過70年,而其發展脈絡與文化資產保存運動密切相關。
推展文化資產保存的基礎,在於全面性地瞭解並掌握各地的文化資源,透過調查篩選並記錄各地的文化資產,確認其價值所在,才能進行後續之指定或登錄、修復再利用等保存工作。從1901年島田定知的地誌採編開始,陸續有1907年安江正直的建築史料調查、1916年杉山靖憲的名勝舊蹟採編、1920年代的台灣各州廳的臨時調查、1930年代台灣總督府的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調查、1930至40年代千千岩助太郎的原住民住家調查,到戰後1960年代民俗歷史學家的史蹟調查、1970年代的各縣市的暫訂古蹟調查、1990年代的近代建築調查,乃至2001至2003年間的歷史建築普查等,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各類有關文化資產的基礎調查陸續在進行,調查者在背景上、調查的動機與對象、獲得的成果及後續發生的影響上雖各有差異,然其相同點在於:這些調查成果啟發了當時的建築學術研究、影響了當時的建築史觀、促成了我國建築史學的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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