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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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期
1996年4月
美術館與博物館內的研究──專業、職責,認同與尊重
李麗芳
  研究功能是博物館與美術館的基石,為聯結各種館務的中心,如果被忽視,則各項館務勢必感到滯礙難行。美術館與博物館必須藉由研究人員的學術研究來樹立該館研究的權威與聲望,而館內研究人員職位分工與責任義務,普遍缺乏嚴明定義的現象,使得研究人員工作內容與研究項目的爭議長達數十年之久,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美術館與博物館傳統上將研究人員的工作範疇與職責定得太過廣泛,因而使其角色與職責產生界定上的困難。
  有鑑於此,本文筆者先從美術館與博物館研究人員的角色與職責、美術館與博物館的人力結構與研究人員職掌、研究人員的資格及評鑑制度以及研究人員面臨的困境先作論述與分析,比較國內外的情形,闡明博物館企業化經營管理以及提供人員在職訓練的重要性,並對於近年國內日益盛行引進國外美術展覽與推廣中國古物至海外巡展等藝術外交問題,以及舉辦國際性的博物館學術研討會等課題提出筆者的看法。此外,研究人員對於藏品基本資料的基礎研究,以及較大範圍的學術研究,在許多博物館與美術館中逐漸被以特定展示為主的計劃性研究所取代,這種現象在所謂的「研究博物館」中是否有可能得到改善?近年來政府與民間皆投入了大量經費設立許多的博物館、美術館與文化中心等硬體設施,但惟有建立完整的制度,計劃性地培養博物館與美術館專業人才與成立國家級的文物藝術研究單位與文物保存維護中心,支援研究工作,才是落實國家文化政策與博物館、美術館經營的根本方式。
  我國於清末民初之際,由來華的歐籍人士將博物館觀念引進國內,卻只接受了展品陳列的觀念,而缺乏西方博物館重視研究的精神,如何樹立相關研究的學術傳統,應是目前美術館與博物館事業亟待努力的經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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