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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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美術季刊資料

42 期
1998年10月
藝術的展覽與展覽的藝術──試論策展人的角色及功能
林惺嶽
  策展人(Curator)的角色及其功能,在許多重要的國際大展中,突顯其主控大局的影響力之後,已漸匯聚成藝術展演活動的新態勢。
  由個人的專業理念及獨立意志取代集體的策劃及評審共識,來主導大規模展覽的實踐,由國際感染到臺灣,在九十年代已蔚成了一股逐漸擴大的風潮。從公家機構、民間基金會、私人企業以至商業畫廊的各種大大小小的展覽,紛紛由特定的策展人掛帥主導推出。而策展人的原本專業身分及資歷也不單純,其中有畫家、藝評人、藝術學者、藝術行政工作者及藝文記者等等。在各方人馬興緻勃勃熱衷參與的表象下,實潛存著許多過渡性及實驗性階段的問題,值得發掘探討。
  到底何謂策展人?其扮當角色在當代充滿變數及不確定性的文化生態中,如何定位?以及欲發揮其功能時必須面對什麼問題及挑戰?這些問題在即將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益發顯示迫切性。在此,筆者不想參照外國的論述來理出結論,而刻意以臺灣經驗為基礎來試圖探索出可能更合乎實際的觀點。首先由簡單的歷史回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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