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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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美術季刊資料

3 期
1989年1月
民國以來美術學校之興起(1912~1949)
蕭瓊瑞
  本文旨在探討民國以來我國美術學校興起之一般狀況,包括學校之數量、名稱、設立之年代,及分佈之省分等,藉以做為研究民國以來中國美術發展史之初步基礎。
  一般而言,民國以來之學校美術教育,包含如下四個系統:
  (1)中、小學校的圖畫、手工(後來改為美術、勞作)等課程,屬一般性之國民教育範疇;一九七一年後,臺灣開始設立「美術實驗班」,亦是在國民教育範疇下進行之資優特殊教育。
  (2)高中、高職的陶藝、織染、玻璃、美術工藝、商業設計等課程(註6),屬職業教育之範疇。
  (3)師範學校的美術系(科、組)等,係以培養中小學美術師資為主要目標,屬師範教育範疇。
  (4)美術專門學校及一般大學中的美術系,以養成優秀美術創作人才及高深學術研究人才為目標,屬高等美術專業教育之範疇。
  本文所稱「美術學校」,當以第四類為主要對象,但由於我國美術教育之興起,其順序是先有美術師範學校,再有美術專門學校,在美術專門學校成立初期,師資主要來自早期美術師範學校畢業生。因此,在討論「美術學校」時不得不同時兼顧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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