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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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美術季刊資料

12 期
1991年4月
書法藝術中的刀和筆
王靜芝
  書法只是寫字,寫字所以成為藝術,是由於我們的文字的形體之美;而形體之所以能成其美,是由於書寫的工具是「毛筆」。
  毛筆是寫字的工具,字體寫成甚麼樣子,全憑毛筆的揮運,寫出點畫而成。這工具毛筆是一有彈性的圓錐體,它的三百六十度都可用作正面;它按下去可使筆畫粗,提起來可使筆畫細。於是在寫字的時候,隨着自己的意思,或按或提,揮動運轉而成字;使字的點畫在粗細轉折的變化之中,造成無限的美感,會使字體有美的姿態、有粗細變化的立體感、有筆勢縱橫揮運的動感。因此,見情性、見精神、見韻味、見用意,乃成為有生命的、有靈氣的、鮮活的、美的、藝術的。下面我們次第討論這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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